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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7-01-06  来源:

火炬开发区党工委,各镇区党委(党工委),市直属机关工委、市教育工委、市国资委党委、市两新组织党工委:

 

根据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元旦春节期间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粤组电传201670)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春节期间开展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和老干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走访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工作力度

 

各镇区、各单位在全面摸底的基础上,坚持领导带头、分级负责,在春节期间普遍走访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要摸清底数,掌握实情,做到不缺一户、不漏一人。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走访慰问的对象范围。要突出重点群体,重点关注生产工作一线的党员干部,确有困难的基层党务工作者也应该纳入走访慰问范围。参照市领导慰问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代表的做法,各镇区、各单位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选取代表典型,深入基层进行走访慰问。镇区要结合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工作,走访慰问既要深入基层、进门入户,又要认真听取意见、切实排忧解难,把党的温暖和关怀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努力取得“慰问一人、温暖一户、带动一片”的社会效果。

 

二、认真开展走访慰问老干部活动

 

各镇区、各单位要在厉行节约基础上,结合实际筹划好各项走访慰问活动,通过举办老干部情况通报会、座谈会等形式向老同志介绍本地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把工作做到老同志的心坎上。要采取上门走访慰问、资金补助等办法,加大对长期患病、行动不便、“空巢”、独居和生活困难等离退休干部关怀帮扶的力度,多做雪中送炭工作。要认真细致地抓好中央、省、市近年来出台政策的落实工作,维护好老干部的正当权益,使他们实实在在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区、各单位要把开展走访慰问活动与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认识开展走访慰问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检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效,增强基层党组织凝聚力影响力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要通过走访慰问,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生活困难党员、老党员的思想动态和合理诉求,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自愿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真心实意为困难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持续深入改进作风部署要求,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增强走访慰问的实效性。要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走访慰问活动,促进形成关心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尊重爱护老党员和老干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补贴标准

 

1.对各镇区农村(社区)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党内关怀党建事务定向财力转移支付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中山组通〔2014128号)的要求定期发放补贴。

 

2.对市直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两新组织生活困难党员,市委组织部从市管留成党费中下拨慰问资金,由各单位按困难党员每人1000元、特困党员每人2000元的标准进行发放。请各单位填写《市直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两新组织2016年生活困难党员名册》,于113前报市委组织部。

 

附件:市直机关单位、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两新组织2016年度生活困难党员名册
文件类型: .doc 1e6219658759e1290b1e1277be0c7857.doc (46.00 KB)

 

中共中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中山市委老干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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