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妇女组织、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美东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群众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者,东升镇妇联联合镇文明办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传递美好家风,寻找最美母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一、主办单位
镇妇联、镇文明办。
二、活动主题
传递美好家风,寻找最美母亲。
三、活动时间
2017年3月—5月。
四、具体要求
1.范围。在东升镇工作、居住的城乡母亲(户籍不限)。
2.条件。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具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群众认可度;科学施爱,以德育人,言传身教,以现代教育理念和方法教育子女效果显著;厉行节约,勤俭持家,在弘扬家庭美德中有突出表现;具有新时代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的母亲。
3.候选人产生方式。
(1)组织推荐:各村(社区)妇代会及各基层妇女组织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择优向镇里推荐1—2名候选人。
(2)群众互荐、自荐:登陆东升镇人民政府网站,下载《2017年东升镇“最美母亲”推荐表》表格,也可就近到所在村(社区)妇代会、镇妇联领取表格。
五、时间安排
本次活动分宣传发动、推荐申报、初审评议、公众投票、宣传表彰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2017年2月20日—3月10日)
制定和下发活动通知,通过新闻媒体开展寻找活动。各村(社区)要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发动群众参与、发动群众评议。要在村(社区)“妇女之家”广泛开设活动宣传平台,引导妇女踊跃参与、自我教育、提升素质。
第二阶段:推荐申报(2017年3月11日—4月1日)
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可通过组织推荐、群众互荐、自荐的方式进行申报,按照上报要求,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于4月1日前报送镇妇联。
第三阶段:初审评议(2017年4月5日—4月19日)
镇妇联及文明办相关人员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推荐人员进行初审,确定候选名单。
第四阶段:公众投票(2017年4月20日至4月26日)
通过初审,网络公布候选个人照片、事迹简介及选票,征询群众意见,在“东升镇人民政府网站”、“东升发布”微信设置自动投票点,动员群众投票。对投票结果进行汇总,提交评审委员会审定。
第五阶段:宣传表彰(2017年5月上旬)
5月上旬向社会公布评选结果,并对获奖个人进行表彰,营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良好氛围。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母亲”活动的重要意义,认识良好家风和家庭文明建设在推动和美东升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确保活动扎实推进。
(二)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单位要积极开展寻找活动,开展“最美母亲”故事会和家风家训分享会、演讲会。要充分发挥自身联系妇女、联系家庭的优势,深入“妇女之家”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扩大群众参与面。
(三)严格标准,积极推荐。各推荐单位及村(社区)要按照相关标准,做好“最美母亲”的推荐工作,并对推荐人员进行严格把关。报送材料包括:《2017年东升镇“最美母亲”推荐表》、2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个人证件照及家庭生活照3张(其中两寸个人证件照1张,家庭生活照及家庭合影2张),4月1日之前务必将相关材料报送至镇妇联 (同时报送电子版,照片须为jpg格式),逾期将不再接收。(联系电话:22823886,电子邮箱:dsflbgs@163.com,妇联办公地址:镇政府大院10栋101室)
附件:2017年东升镇“最美母亲”推荐表
东升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2月21日 |